近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5部門聯合下發了《關于推進全省城鎮清潔采暖和深化供熱計量改革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要求各地加快推進清潔采暖提升改造,到2020年基本完成氣代煤電代煤任務。與此同時,深化供熱計量改革,確保已安裝熱計量裝置的新建及既有建筑,實施按用熱量計量收費,且基本熱價不得超過全部按照供熱面積核算熱價的百分之三十。
《實施意見》提出,各地要結合實際編制《冬季清潔采暖專項規劃》,明確年度清潔采暖改造計劃、項目建設時序和相應保障措施,力爭到2019年20萬人口以上縣(市)基本實現清潔采暖全覆蓋,其他縣城2020年基本實現全覆蓋。
熱計量改革方面,《實施意見》規定,完成了供熱計量節能改造的既有建筑,以及安裝了熱計量裝置的新建建筑,要確保熱計量裝置發揮作用,實施按用熱量計量收費,且按照供熱面積核算的基本熱價不得超過全部按照供熱面積核算熱價的百分之三十。